各股、室、站、所、办、馆: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头作用,促进和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全面深入的开展,建设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城市建设队伍,根据《准格尔旗开展建设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实施方案》(准政办发[2008]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
开,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规范权力行使增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提高行政效率为基本要求,以制度创新为抓手,以监督制约为保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为打造富强、小康、魅力、创新、和谐准格尔提供坚强保障。
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
(一)对外实行六公开的内容:
1、公开本单位领导分工、部门职能。
2、公开本单位行政权力目录、行政权力流程图和办公平面图。
3、公开本单位信访接待制度。
4、公开本单位社会承诺和责任目标。
5、公开本单位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名单和监督电话。
6、各股、室、站、所、办公开办事事项、办事依据、办事行为规范、办事程序等。
(二)对内实行六公开
1、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公开本单位干部任免、考核奖惩情况。
3、公开单位内部财务收支、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4、公开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
5、公开预备党员入党和转正情况。
6、公开干部职工关心的其它重要事项。
三、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形式
(一)通过建设局政务公开栏、印发资料公开。
(二)通过电视新闻媒体公开。
(三)通过建设局网站公开。
(四)公开服务热线,开通与群众、社会的对话渠道,加强与群众的对话与交流。
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程序
对外公开的事项,需经本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公开,对内公开的事项需经本局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公开,以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可信。
五、公开的时间
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做到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六、实施步骤
结合本单位实际公开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自学性,把思想统一到旗委、旗政府的决策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好。成立准旗建设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在本单位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作公开内容上墙,逐步落实本方案内容,同时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各项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强化措施,规范动作,狠抓落实。
(三)规范完善阶段。为使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切实方便于民,服务于民,让人民群众参与政务监督,根据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实施情况和内部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公开内容进行修改、调整和深化,使之更加完善,逐步实现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认真整理、汇总有关材料,健全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档案,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旗建设局政务公和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马东升担任,副组长由党总支书记吕贵存、副局长李宽厚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成立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局党总支书记吕贵存担任,副组长由局纪检员孙亚荣担任,成员由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负责监督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的执行情况。